根据“楚雄师范学院第五届师德、学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体育与健康学院第十三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刘云、周方月老师参评第五届师德标兵,曹美芳、吴思、王紫薇、罗海斌参评学风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到学院党委副书记处反映。
体育与健康学院党委
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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