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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加强高校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

2014年10月23日 15:14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

关于加强高校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

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加强高校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高校良好形象,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云南高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一)本专科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招生计划内部分配不公的;艺术体育类招生文化测试、专业测试中,考官利用评分权收取贿赂,篡改考生分数的;通过预留指标,点名录取分数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有失公平的;利用调档比例、补录等照顾特定关系,谋取私利的;自主招生、专升本、预科升学等特殊类型招生以权谋私的;民办高校招生虚假宣传、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违规收费的。

(二)研究生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校内试题泄密和涂改考试成绩的;复试泄漏题目和评分不公的;面试答辩试题和提问难易程度不统一、评委评分不规范的;破格条件设定照顾关系的;录取名单确定有失公允的;遗留问题处理等徇私舞弊的。

(三)成人教育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选择合作单位降低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学校利益和形象的;招生宣传模糊办学性质和混淆办学层次的;办学单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一)制定招生计划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形势及人才市场的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生专业,防止招生专业设置不合理。招生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培养单位上报的招生计划,依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审核、调整、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防止上报的招生计划不合理。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防止招生计划分配不合理。

(二)招生宣传

招生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编制招生简章,并及时向教育部上传招生简章,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防止虚假宣传或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参加校外现场咨询的招生工作人员,按照学校审定的宣传方案开展宣传和提供咨询,杜绝虚假承诺和违规签订预录取协议。

(三)招生命题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研究部署命题工作,遴选命题教师,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防止泄露命题教师信息。命题教师签订《命题保密责任书》,完成命题工作,防止试题泄密。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检查验收试题,做好试卷的密封、保存工作,防止试卷丢失和试题泄密。

(四)招生制卷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印制试卷,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保密委全程监督,印制好的试卷按规定保存或由学校保密委按机要文件寄发,防止试题泄密。

(五)生源组织

成人教育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本校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防止违规招生。

(六)考试工作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研究生招生考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考务工作人员,加强科技监督,防止试题泄密或工作人员参与舞弊。

(七)评卷工作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组织评阅试卷,统一评分标准,规范评卷流程,防止涂改试卷和成绩的行为发生。认真完成核分和登分工作。

(八)招生复试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及时发布调剂公告,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公开复试考生的基本信息,防止资格审查把关不严。招生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复试收费有关规定,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防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复试具体工作,严格复试纪律,公开复试信息,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九)招生录取

严格按招生录取原则录取考生,防止违规退档或违规录取。招生计划调整须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防止随意改变招生计划。严格审核录取通知书发放范围,防止向未录取的考生发放通知书。

三、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坚持集体决策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各高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内部分配、招生计划调整、遗留问题处理等重大问题都要按规定程序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加强岗位廉洁教育

增强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入开展思想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组织招生录取专兼职人员学习招生法规和制度,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保密纪律教育,与招生工作人员签定保密协议,增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法纪观念。建立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招生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工作人员招生行为,促进良好职业道德养成,规避廉政风险。

(三)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六不准”、“十严禁”招生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实施办法或单项规定,制定科学、严密的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工作细则,健全各个层级和各个环节招生工作责任制,推进招生录取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提高招生录取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公开共享、程序流程控制降低招生录取工作的廉政风险。考生报名、成绩、招生计划调整及录取环节均须通过统一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处理。各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六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公示栏、网络、报纸等载体,及时公开招生简章、招生工作流程、学生录取动态、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方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维护公众的知情权。

(五)提高监察效能

各高校要加强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强化招生录取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招生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适时和动态监督,提高监督水平和效能。要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网络舆情、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收集招生录取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前向招生管理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发出风险预警,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要认真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严肃查处招生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招生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护学生、家长、高校的合法权益。

附件: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表

附件 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廉政风险防控表

序号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

对象

1

制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设置

招生专业目录设置不合理。

1.严格执行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

2.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源需求,合理制定分专业计划。

1.根据生源情况集体决定设置招生专业。

2.新办专业需经省教育主管部门评审、批准。

1.办学单位向成教院(继教院、处)招生办公室上报当年分专业计划数。

2.成教院(继教院、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成人教育招生

确定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不合理。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文件的要求。2.利用红黄牌专业预警机制,调控各专业计划分配比例。

3.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地方经济发展,调控各省招生计划比例。

1.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各单位招生计划。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招生计划。

1.招生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初稿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2.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

本专科招生

研究生招生

2

招生宣传

编制并公布招生简章

信息公开不全或信息公开不及时。

1.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严格审核招生简章。

3.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上传、全面公布招生简章(章程)。

1.拟定专业考试科目,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

2.研究生管理部门研招办审核、汇总各学院招生材料,编制全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

3.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全面发布招生简章(章程)。

1.各学院研教办编制本院招生材料。

2.研究生管理部门研招办审核汇总并发布。

研究生招生

序号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

对象

2

招生宣传

虚假宣传

向考生或家长作虚假承诺、混淆办学层次、模糊办学性质。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院校制订和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

2.发布招生章程和广告之前,按规定程序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以合作方的名义发布招生章程和广告,主办院校成教院(继教院、处)负责审核。

成教院(继教院、处)负责审核、上报、发布招生章程和广告。

成人教育招生

校外现场咨询

向考生或家长承诺,甚至签订预录取协议,收取保证金。

1.严禁与考生签订预录取协议。

2.加大“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加强教育部“十条禁令”、“六公开”、“六不准”学习。

1.招生办公室对参与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

2.按照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学校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宣传。

1.招生办公室负责编印招生简章,拟定宣传方案并培训宣传工作人员。

2.宣传工作人员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分工参与宣传工作。

本专科招生

3

招生命题

命题、试题接收和保管

泄露命题人员姓名,试题不严谨,试题泄密。

1.命题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2.对命题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和廉政教育。

3.命题小组、研究生管理部门研招办认真审核试题。

4.命题过程中需使用专用命题计算机、打印机、移动存储设备、保密柜。

1.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命题工作具体事宜。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科命题组组长和命题教师,进行保密教育和政策培训,安排命题工作。

3.教师完成命题任务。

4.研究生招办按规定保管好试题。

1.学院成立相关科目命题小组,确定命题组组长,遴选命题人员。

2.命题人员出题。

3.命题小组审核试题。

4.研究生管理部门研招办验收检查试题,将符合要求的试题重新密封、登记后存放于保密柜。

研究生招生

序号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

对象

4

招生制卷

试卷印制、装订、寄发

试题泄密

1.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2.规范保密室建设与管理。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保密委全程参与、监督。

4制卷工作安排在符合保密规定的专用工作室进行。

1.研招办印制试卷。

2.试卷装订、装袋和密封,校保密委按机要文件寄发。

5.试卷保存,安排2名保卫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和巡视,全程录像监控。

1.研招办确定制卷工作人员并组织开展制卷工作。

2.学校纪检部门和保密委全程参与、监督。

3.研招办将印制完毕的试卷送至保密室保管或由校保密委按机要文件寄发。

研究生招生

答卷接收、拆封、分类、整理、装订、阅卷、核分、登分

涂改答卷、答卷及成绩泄密、涂改成绩。

1.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2.阅卷、累分、核分、登分采用多人流水作业方式,加大复核力度。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保密委全程参与、监督。

4.保密室规范建设与管理。

5.答卷整理过程全程录像监控,部门负责人加强监管。

1.研招办接收答卷。

2.研究生管理部门、校纪检监察部门、校保密委对考生答卷进行拆封、分类、整理、编号和装订。

3.统一评卷。

4.研招办进行核分、登分。

5.试卷保管。

1.研招办确定制卷、阅卷工作人员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保密委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

5

生源组织工作

生源组织形式

有偿提供或接收生源,违规招收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跟读生等各种名目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1.各高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以任何形式有偿提供或接收生源。

2.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

3.高校不得违规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套读生”等所谓“先上车后买票”的学生。

1.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2.成教院(继教院、处)统一归口管理本校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各高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各办学学院及各合作单位负责生源组织。

成人教育招生

序号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

对象

6

考试工作

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

试卷泄密或工作人员参与舞弊。

1.严格执行《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严密组织云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

2.考务培训,与考务人员签订《考务责任书》。

3.预防作弊,进行安检和信息屏蔽。

4.加强保密室规范建设与管理,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1.考点相关工作人员签订《考务责任书》。

2.做好试卷运送、传递、保管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3.从严治考,做好安检和信息屏蔽。

1.研招办负责组织考务工作人员。

2.研招办、保卫部门、保密委负责试卷保管、运送工作。

3.监考教师负责安检。

4.保卫部门负责信息屏蔽工作。

研究生招生

7

招生复试

复试命题制卷

复试试题泄密。

1.进行保密和政策培训,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2.严格按管理要求组织考试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工作。

3.阅卷、累分、核分、登分采用多人流水作业方式,加大复核力度。

4.按学科统一面试评判标准,学生面试环节全程进行录音,并做好详实记录,对于有异议的考生可再次复试。

5.复试费用收取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执行。

6.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材料留底存查。

7.复试教师\考生随机抽签,确定复试分组。

8.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检、保密部门对复试、保密、招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9.审核复试成绩,确保评分公平、公正。10.调剂、复试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全面予以公开。

1.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复试工作。

2.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遴选复试教师,进行保密培训。

3.研招办发布调剂政策、信息和缺额人数。

4.各学院确定调剂初选名单。

5.研招办审核调剂调剂初选名单,确定调剂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

6.研招办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7.研招办及各学院制定、发布复试工作原则办法。

8.各学院负责复试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务工作。

9.研招办汇总考生复试成绩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研究生管理部门确定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院确定本院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学院确定调剂初选人员名单。

4.研招办审核调剂初选名单,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网上公布复试人员名单。

5.研招办汇总考生复试成绩,报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

研究生招生

调剂

调剂公告发布不及时。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复试费收取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复试考务

复试相关信息未公开。

执行考场纪律不严格、参与考试舞弊。

序号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

对象

8

招生录取

录退考生

存在违规退档或违规录取现象。

1.录检组加大录取检查力度,严格按录取原则录退考生。

2.因身体原因确实不适合就读需退档的,需由现场医生签字。

3.遇到录取原则中规定不明确的特殊情况,需由录检组、各省组长机负责人共同商定,并报招生领导小组。

1.预录结束后各省组长机负责人初审。

2.预录结果报录检组检查并签字。

3.录检组签字的预录结果交各省组长机负责人进行修正及数据复查。

4.录取人员、各省组长机负责人、录检组确认预名单后,报请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上传各省招办。

1.录取工人员负责阅档分配到本组员机的考生档案,并确定本组员机的预录名单。

2.组长机负责人初审预录结果、修正录检组的预录(退)意见。

3.录检员录检预录结果并签字。

4.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录取名单。

本专科招生

招生计划调整

未通过来源系统网上操作调整计划。

1.根据生源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计划调整原则。

2.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调整招生计划后,安排专人进行教育部来源计划操作,同时上报教育厅。

1.招生领导小组拟定招生计划调整原则。

2.招生办公室提出具体招生计划调整申请。

3.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4.签字后的报告上报教育厅。

5.安排专人操作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

1.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录取进度和生源情况拟定招生计划调整原则并对各省具体调整方案进行审定。

2.招生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拟定的调整原则提出具体省份的调整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报告上报教育厅,并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操作。

通知书发放范围审查

向未录取考生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收取好处费;扣发部分已正常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须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领取通知书。

1.严格通知书发放程序,加强管理、监督。

2.专门负责登记发放空白通知书,领取数量需与新生系统中的数据一致,统一从新生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不允许存在系统外数据。

3.封装完成后由材料组再次复核,是否与所领取的空白通知书数量一致,若有遗漏,必须一查到底。

4.学校开通咨询电话,告知学生通知书领取渠道,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1.发放通知书的新生名单需与录取的新生复核校对一致。

2.所有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不允许任何人代领录取通知书。

3.材料组需对录取通知书份数与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数字反复确认。

1.招生办公室向技术组提交新生数据入库。

2.技术组完成新生数据入库,打印录取通知书。

3.材料组安排各学院完成录取通知书封装,封装完成后联系邮局寄送。

序号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

对象

8

招生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预录名单确定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自主招生预录名单、体育单招预录名单、艺术特长生预录名单未经开会研究。

严格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各省艺术类校考文件规定、省招考院自主招生、体育单招、艺术特长生的相关要求组织招生考试,预录及公示名单必须经招生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审定。

1.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预录及公示名单由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各省级招办或教育部。

1.体育部(学院)负责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并提交测试合格名单。

2.艺术学院完成艺术类招生命题、评卷工作。

3.招生办公室拟定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合格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4.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预录及公示名单。

本专科招生

确定公布录取名单

招生录取条件是否明确、是否公开发布,特别是对于破格录取条件的设定和执行中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1.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制定招生录取政策,坚持择优录取。

2.复试分数线、录取原则、破格录取条件和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大事项由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教育部审批,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硕士录取以复试专业为单元,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录取综合成绩,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分列排队,按照综合成绩排队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得跳分录取。

4.博士录取以导师为单元,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录取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录取名单须报以教育部审批,并以教育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1.研招办根据教育部录取规定制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基本原则并公布。

2.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人员名单报研究生管理部门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学院预录取名单,对合格的预录取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指令。

4.研究招办制定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原则、方案,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5.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教育部审核。

6.研究生管理部门研招办网上公布、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复试分数线、破格录取条件、录取原则等重大事项。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和指导。

3.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人员名单保研招办审核。

4.研究生管理部门拟定复试分数线、录取原则、破格录取条件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根据录取原则审核学院预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批。网上公布、公示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

入学资格审查

入学报到时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不严格。

新生报到时需验看应届本科毕业生证书原件。

各学院研教办验看证书原件,合格方可进行报到注册,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研教办验证。

序号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

对象

8

招生录取

免试生录取

免试生录取违反规程,弄虚作假。

1.严格依据省招考院投档的考生名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免试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云南省成人招生政策和规定。

1.由各高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招生办公室提出初步名单。

2.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招考院审批同意。

3.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成教院(继教院、处)负责人代表学校签字。

1.各高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向学校提出名单。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招生办公室主任负责网上操作。

成人教育招生

通知书发放范围审查

向未录取考生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收取好处费;扣发部分正常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须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领取通知书;将商业性的服务项目与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捆绑发放。

1.严格通知书发放程序,加强管理、监督。

2.专门负责登记发放空白通知书,领取数量需与新生系统中的数据一致,统一从新生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

3.封装完成后由材料组再次复核,是否与所领取的空白通知书数量一致,若有遗漏,必须一查到底。

4.学校开通咨询电话,告知学生通知书领取渠道,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1.发放通知书的新生名单需与录取的新生复核校对一致。

2.所有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不允许任何人代领录取通知书。

3.需对录取通知书份数与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数字反复确认。

4.不得委托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印制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

各高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招生办公室完成新生数据入库,打印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通知书封装,封装完成后联系邮局寄送。

9

遗留问题处理

遗留问题处理考生名单审查

遗留问题处理不坚持原则;遗留问题处理考生名单审查不严。

1.严格坚持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原则进行遗留问题处理。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各高校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严格实行遗留问题备案制,凡涉及遗留问题处理的材料、会议纪要,一律由招生管理部门备案4年以上,并完善档案查询机制和严格规定公开范围。

4.严格集体决策。

1.符合政策的高分落选考生,须本人写书面申请,由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或授权招办,方能录取;

2.身体等原因需安排特殊专业的,由本人签保证书,体检医生签字,并经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或授权招办,方能录取;

3.教工子女符合政策的,由考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人事处长签字盖章,提供户口册原件审核;

4.所有遗留问题名单需由招生领导小组开会研究确定,并经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方能上报。

1.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拟定实施细则;审核教工子女户口册原件;收集遗留问题考生名单。

2.人事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子女参加高考的在册在岗教职工申请。

3.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实施细则;审核各类遗留问题上报名单。

本专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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