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关于保健体育课的规定
一、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及《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课程免修、免听的暂行规定(试行)》之规定,公共体育课、政治理论课、军训、实习、毕业设计等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不得申请任何形式的免修或免听。
二、公共体育课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修习体育课和参加指定的课外体育活动。
三、公共体育课学分计算办法按培养方案执行。
四、学生因长期患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正常公共体育课学习,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伤残证件,可申请参加保健体育课学习。
五、需要上保健体育课的学生随所在班级上课,任课教师可视其身体情况降低对其的要求,有些身体受限的运动项目可免修。
安排参加保健体育课学习不是免修体育课。上保健体育课的学生也要按要求参加体育考试,取得保健体育课成绩。其考试项目、要求、标准视学生具体情况而定。保健体育课成绩及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六、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凡毕业时体育成绩“不及格”者不准予毕业。
七、办理保健体育课手续如下:
1、申请上保健体育课的学生持本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或伤残证件,到教务处领取《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保健体育课申请表》填写。
2、将《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保健体育课申请表》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到教务科领取保健体育课通知书。
3、教务处下达保健体育课通知书至相关学院备案。
4、以上申请手续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