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早操和课外训练管理的
实施意见
根据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管理办法,我院学生必须参加早操和课外体育训练。早操和课外训练是体育专业学生课程教学的延伸和继续,是提高身体素质和形成运动技能的必经之路,是真正全面提高专业素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系每位学生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按要求严格执行。
1、全体非毕业年级学生必须参加早操锻炼。星期一至星期五全体非毕业年级的学生必须以班为单位,按班级早操训练计划进行早锻炼,每周不得少于3次;
2、毕业年级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觉参加早操训练;
3、全院学生每周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的课外训练。全体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和教师安排的课外训练任务,积极、主动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针对自己的不足努力训练;
4、学生参加早操和课外训练的次数纳入考勤管理。早操每缺席3次,记缺席1个。课外训练每缺席1次,记缺席1个;
5、各班每学期开学一周内要向院学生会学习部上报早操和课外训练计划,每周末上报考勤,并严格执行;
6、体育与健康学院值班领导要负责对每天的早操和课外训练进行检查和督导;
7、全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关心和督促学生自觉参与早操和课外训练,并给予实时指导;
8、学生参加早操的成绩以出勤次数的多少计入实践课程平台中“素质拓展”学分,计算办法为:每学期参加早操45次,计0.5个素质拓展学分,出勤次数少于以上标准,不计学分。课外训练每学期不少于30次,并在第三、五学期参加为期一周的专业技能训练展示与测试,可获得“专业技能训练与学术科技活动”2个学分。以上共计可获得3个素质拓展学分和2个专业技能训练与学术科技活动学分。
9、每学期参加代表队训练的学生,根据考勤可自动获得0.25个专业技能训练与学术科技活动学分。
10、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